首先,要避免概念糾纏。最近幾年來,針對輿論延長義務教育年限的呼籲(不論是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,還是將高中教育納入義務教育),政府部門都有一個理由是,《義務教育法》規定學前教育年限是九年,因此,要延長就得修訂《義務教育法》。同時,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,如果一旦納入,相應年齡段的學生(及家長)就得履行義務,包括3歲孩子必須送進幼兒園,16歲到18歲的孩子也不得輟學打工。因此,對於延長義務教育年限,避免概念糾纏的最好方式,是將“義務”稱為“免費”。事實上,在我國,義務教育提了多年,真正實行免學費是從2008年才開始。——可見,做到免費比義務更實在,也更難。而在實行12年、15年免費教育的地區,提法也是免費而非義務。
熊丙奇:如何探索15年義務教育_愛思想
